吉林艺术学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院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保卫处、党院办、宣传部、研究生处、计财处、学工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和事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各单位须相应成立火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
二、火灾报警程序
发生火警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人要讲清楚着火的单位、地点,并派人在道路上等候、指引消防车,以便消防车迅速、准确地到达起火位置。同时报告保卫处和所在单位主管领导。
三、灭火救援
接到火警后,有关单位领导、保卫处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都必须及时到位,服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进行灭火救援,果断迅速抢救受困、受伤人员。
1、保卫处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查清现场有无易燃易爆物品,迅速切断电源。
2、保卫处长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同时指导事发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3、事发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灭火;组织人员打开就近的消火栓,接好水带喷水灭火;组织人员摘取其他地方的灭火器材支援火灾现场;组织紧急疏散无关人员,组织力量抢救贵重物品。
4、保卫处应加强火灾事故现场交通秩序的管理,保证灭火通道的畅通。
四、事故处理
1、灭火后要保护现场;
2、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