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吉林艺术学院
首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聘用制度改革,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根据《吉林艺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范围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为教学科研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的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研究、艺术、图书、档案、出版、工程、经济、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设置原则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应从满足我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兼顾、按需设岗、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三)岗位等级
研究系列最高级为正高级,分为13个等级,包括一至十三级;艺术、图书、会计、经济、档案、出版、工程、审计系列最高级为副高级,分为9个等级,包括五至十三级;医疗卫生系列最高级为中级,分为6个等级,包括八至十三级。
研究系列正高级岗位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副高级岗位的系列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中级岗位的系列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
我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不超过全院岗位总量的15%。
二、岗位职责
(一)基本岗位职责
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服务育人,维护学院荣誉,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承担所聘岗位的工作。
(二)高级岗位职责
1、负责或参与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本专业领域或某一方面的业务技术工作,解决业务技术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关注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开展工作研究,争取主持或参与本专业领域的教改、科研项目,发表、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著作;
3、组织或参与本专业领域的业务和学术交流,参加社会服务;
4、指导和培养中级及以下人员。
(三)中级岗位职责
1、参与本专业领域发展规划的实施,解决业务技术工作中的问题;
2、参与工作研究和教改、科研项目,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3、参与本专业领域的业务和学术交流,参加社会服务;
4、指导初级人员。
(四)初级岗位职责
承担本专业领域的业务技术工作;参与工作研究和教改、科研项目;参加业务交流和社会服务。
三、岗位聘用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技术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参照教师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执行。
(二)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1.直接聘用条件
聘任副高级职务11年及以上,每年工作量饱满,且具有表1选项条件中一项。
2.评审聘用条件
(1)聘任副高级职务10年及以上,且具备表1选项条件中的二项(要求跨类);
(2)聘任副高级职务8年及以上,且具备表1选项条件中的三项(要求跨类)。
表1
分类 |
序号 |
选项条件 |
一、 科研工 作 |
1 |
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省级前一名、国家级前三名) |
2 |
积极进行科学研究,主持完成1项省级科研项目;或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1次(个人排名前三) |
二、 论文论 著 |
1 |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 |
2 |
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
3 |
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个人排名第一) |
4 |
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个人排名前二) |
三、 获奖情 况 |
1 |
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项前三名,或国家级二等奖项前二名,或国家级三等奖项第一名,或独立获省级一等奖 |
2 |
独立承担国家级艺术创作三次,或省级艺术创作五次 |
3 |
没有完全符合1、2中所具备的条件,如有1项院级艺术创作立项可酌情考虑 |
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1.直接聘用条件
(1)聘任副高级职务10年及以上,每年工作量饱满,且具备表2选项条件中一项;
(2)聘任副高级职务6年及以上,且具备表2选项条件中二项,(要求跨类);
2.评审聘用条件
(1)聘任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且具备表2选项条件中的任二项,(要求跨类);
(2)聘任副高级职务3年及以上,且具备表2选项条件中的三项(要求跨类)。
表2
分类 |
序号 |
选项条件 |
一、 科研工 作 |
1 |
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省级前二名、省部级前四名、国家级前八名) |
2 |
积极进行科学研究,主持完成1项市级科研项目;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四等以上奖励1次(个人排名前三) |
二、 论文论 著 |
1 |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 |
2 |
以合作第三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
3 |
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个人排名前二) |
4 |
在省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个人排名第一) |
三、 获奖情 况 |
1 |
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项前四名,或国家级二等奖项前三名,或国家级三等奖项前二名,或独立获省级一等奖 |
2 |
独立承担国家级艺术创作2次,或省级艺术创作4次 |
3 |
没有完全符合1、2中所具备的条件,如有1项院级艺术创作立项可酌情考虑 |
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备副高级职务基本任职条件,每年工作量饱满。
(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
八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1.直接聘用条件
任中级职务15年及以上,每年工作量饱满,且具备表3选项条件中的任一项。
2.评审聘用条件
(1)任中级职务10年及以上,且具备表3选项条件中的任一项。
(2)任中级职务5年及以上,且具备表3选项条件中的任二项,(要求跨类)。
表3
分类 |
序号 |
选项条件 |
一、 科研工 作 |
1 |
参加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课题(市厅级前六名、省部级前八名、国家级不限名次) |
2 |
积极进行科学研究,获省级科研成果六等以上奖励1次(个人排名前三) |
二、 论文论 著 |
1 |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 |
2 |
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个人排名前二) |
3 |
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个人排名前三) |
三、 获奖情 况 |
1 |
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项前五名,或国家级二等奖项前四名,或国家级三等奖项前三名,或独立获省级二等奖 |
2 |
独立承担国家级艺术创作1次,或省级艺术创作3次 |
3 |
没有完全符合1、2中所具备的条件 |
,如有1项院级艺术创作立项可酌情考虑
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1.评审聘用条件
聘任中级职务3年及以上,每年工作量饱满,且具备表4选项条件中的任一项。
表4
分类 |
序号 |
选项条件 |
一、 科研工 作 |
1 |
参加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学院科研项目 |
二、 论文论 著 |
1 |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 |
2 |
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个人排名前二) |
3 |
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个人排名前三) |
三、 获奖情 况 |
1 |
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项前五名,或国家级二等奖项前四名,或国家级三等奖项前三名,或独立获省级二等奖 |
2 |
独立承担国家级艺术创作1次,或省级艺术创作3次 |
十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具备中级职务基本任职条件,每年工作量饱满。
(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
1.十一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任初级职务满9年及以上,每年工作量饱满。
2.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
具备初级职务基本任职条件。
四、岗位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二)申请应聘。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交申请。
(三)单位初评。各单位岗位聘用和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各级岗位聘任条件,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并提出需要经学院评审的岗位推荐人选,报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委员会审核。
(四)审核评议。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委员会审核评议,形成聘用建议,报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五)学院批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聘用人员。
(六)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聘用名单,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限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期为三年。
六、本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