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事宜

信息公开年报

吉林艺术学院2017-2018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吉林艺术学院2017-2018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根据吉林艺术学院2017—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等七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公开年报”栏公开发布(网址:http://xxgk.jlart.edu.cn/yishu/)。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办公室文秘科,电话0431-85618388,传真0431-85643767,办公地点:自由大路695号吉林艺术学院A座校长办公室。

一、概述

2017-2018年度,吉林艺术学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施“一体多维全方位”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合法、全面、真实、及时,积极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工作透明度,有力提高了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一)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在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强化组织领导,学校继续推行校长统一领导,党校办公室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日常运行多维度,公开形式多样性

线上线下并行。线上,开通官方微信平台,向师生和社会发布权威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学校;开通师生服务微信公众号,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交流互动。线下,利用校报、展板条幅等传统媒介,广泛公开学校各类活动信息;此外,还通过各类会议,及时向全校教职工传达上级决策精神及学校党情校情等重要事项。

校院两级联动。在学校层面,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通过校园网主页第一时间向全校公开所有文件和规章制度。在二级单位层面,各二级网站建立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和信息审核制度,对于招生、招聘等相关信息,在各二级单位网站同步公开,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重点热点突出。围绕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通过的重大决议事项,及时在可知情范围内通报。围绕师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如对学校招生简章、录取结果、招标信息、学生资助政策和就业信息等内容,第一时间主动发布,并持续关注、更新动态,保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积极回应师生和社会关注。

(三)严格保密信息审查,加强信息队伍建设

学校对二级网站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实施动态监管,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严格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落实“一事一审查”,学校定期对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学校各单位网站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信息维护,定期组织开展保密专项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保密意识强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概况

1、学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发挥校务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网站设置了“吉艺新闻、学术活动、通知公告、专题栏目”等栏目,及时将学校的重大活动、学术成果、教学成绩、管理经验、各项决策等发布给广大师生;“吉艺新闻”栏目每天及时发布学校重要信息,不仅是学校师生,而且是许多国内外校友、关心学校建设的各界人士了解吉林艺术学院的主要渠道;同时,学校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ART电视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2、学校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传递信息。学校门户网站上的“校内通知”成为学校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数字校园的基本信息系统,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指令、计划、决策、日程安排和会议通知,以及人事任免公告等都通过“校内通知”发布,学校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工号,通过登录自己的工号,及时了解学校的政务信息。

(二) 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1、2017-2018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600余条,涵盖了学校各个方面。其中包括:

学校的基本情况、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办学性质、宗旨、层次、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学生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维修、招投标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服务保卫信息;学术活动、创作展演、校园文化活动等信息。

2、学校高度重视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具体如下:

招生信息方面: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制作学校宣传片,让考生从视觉和听觉上充分认知我校的校园环境、教学、科研、展演,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办学特色;二是通过《吉林艺术学院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学校概况、招生专业、考试内容、录取原则、近两年各省各专业的文化最低录取线等,使考生充分了解学校的专业设置;三是印制大型海报,便于考生查阅相关考试信息;四是及时更新招生网站,与微信同步推送,通过文本、图片和视频立体化手段,宣传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考生关注的热点;五是开设专线电话接受咨询,从上一年12月初至当年8月末,每日有专人负责电话咨询,电话咨询最高峰日达百余个;六是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现场咨询活动,全面宣传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招生政策。七是制定了《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和《招生录取有关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作为对专业考试和录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保证招生专业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科学严谨。

财务信息方面: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校园内网及会议纪要等方式进行了公开披露。除了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中第二章第十款中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外都作到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吉林艺术学院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学院预决算、三公经费、各部门工资及学费查询、学生奖助补及减免情况及管理规定、收费许可、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方式等。

人事信息方面:人事信息公开主要涉及职称评聘、公开招聘、访问学者选派及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等工作。在职称评聘方面,学校网站公布当年职称评聘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由参评教师自主申报材料,人事处组织教务、科研等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全部材料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学校职称评审会,会议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在公开招聘方面,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岗位数额及岗位条件,并由省人社厅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学校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在省教育厅、人社厅及学校纪委监督下,学校组织面试,面试结果由省人社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在选派访问学者方面,根据省高师培训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对选派条件予以公示,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在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方面,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要求、推荐条件和选拔程序阳光操作,纪委全程监督,推荐工作透明度高。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校内外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因此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等情况。学校相关涉密信息和科研项目等未予公开。

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信息全面、及时,增强了与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互动,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信息失误、泄密等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积极构建和完善“学校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近4年来,我校实现信息公开涉发涉诉“零事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本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理清《公开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强化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范围、深度,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公开形式上,依托学校主页网、信息公开网及各二级单位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结合传统纸质媒介和各种新媒体渠道,让各类师生关注的学校事项信息得以及时有效地公布。信息公开渠道的网络化、集成化确保了各类信息能够更全面、更及时地公布。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时效性和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平衡,少数单位对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缺乏结合艺术类院校特点的实务研究;四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健全。

(三)改进措施

学校将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继续提升学校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部门间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性和信息共享,推进各职能处室及教学单位主动、及时地公开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研究,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巩固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的结果纳入对各部门的考核中。

 

七、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与信息公开清单50条逐一对应,各项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录:《吉林艺术学院2017-2018年度信息公开目录》

 

 

吉林艺术学院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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