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及办法
遵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复试原则
1、研究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
2、今年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115人,专业硕士招生计划数为186人,复试实行差额方式进行。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所有达到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进可参加我院复试。
4、由于是差额复试,专业课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可考虑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调剂办法按照教育部调剂政策进行。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前学院将统一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满分为18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120分,综合素质考察为30分(口试),外语30分,其中外语30分为参考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研究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培养单位院长及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小组成员。
4、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领导下,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考试、评分及考务工作。
三、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3月31日-4月1日进行。
四、录取
1、根据国家对研究生考试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的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加上复试专业课成绩乘以2等于录取总成绩。
2、录取名额:原则上职称为二级教授的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其他级别教授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职称为副教授的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新增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学院将依据学科建设、招生计划数及各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3、复试主科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重要提示:由于是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全部被录取,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本院复试或向其他院校调剂。学院也同意有资格进入我院复试的考生同时参加其它院校的复试。
举报电话:
研究生处:0431-85618202
纪检审办公室:0431-85618269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