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意见
为了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当前,部分学生还存在不遵守课堂纪律、考试违纪、抄袭剽窃、买卖论文等不良现象,严重破坏了我校的学风,也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因此学校全员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加强学风建设放在学生工作的首位,着力培养我校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二、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考风考纪制度、奖惩制度、贫困生资助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在这些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过程中,要与学生的学风挂钩,体现学风建设的内容。
1.制订《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指导和帮扶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涉及到降级、退学、影响学位授予和毕业的学生实行分级预警,对达到一定程度的学生进行约谈,要有书面谈话记录和学生本人签名,同时要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与家长共同努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2.完善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管理制度。各分院坚持每天安排专人进行考勤,对经常迟到、早退、旷课、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进行约谈教育,并根据《吉林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修改完善《吉林艺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吉林艺术学院考试违纪、作弊认定方法及相关处罚规定》等制度, 坚持狠抓考风考纪,让学生树立考试作弊是红线,坚决不能碰触的观念。对考试作弊学生要严肃处理,努力杜绝学生考试作弊现象。
4.完善贫困生资助、奖学金发放等相关制度,将学习成绩与评选标准挂钩,成为获得资助和奖励的重要标准。
三、开展学风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师德教风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素质,强化师德引领,通过抓教风建设,带动学风建设。
2.任课教师、教务秘书、辅导员紧密配合,对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协商解决。
3.辅导员每天坚持深入教室、寝室检查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各班迟到、旷课情况要有所掌握,并形成工作记录,定期对所带年级学风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针对学风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各年级、各班级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重点整治课堂纪律,对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及时做好记录,并请任课教师签字。针对上课打瞌睡、发短信、手机上网、上课聊天、不交作业、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自律委员会及时进行批评纠正,对于不服从自律委员会批评纠正,或屡教不改的学生,及时通报辅导员老师,坚决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首先要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从而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开展促进学风建设的相关校园文化活动,如读书月活动,国家奖学金、十佳大学生、优良学风班、学习型寝室评选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6.严肃处理各类学风问题。
针对学生在学风方面出现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吉林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有迟到、早退、旷课、不遵守课堂纪律等行为的学生,任课教师要将学生的日常表现与平时成绩挂钩。
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本人学年内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寝室内有受处分的学生,取消评选“文明寝室”的资格。班级内有受处分的学生,取消评选“优良学风班”资格。
7.各年级辅导员每学期开学初对每个学生的上学年表现进行一次清理,对于达到学业预警程度的学生及时进行约谈教育并做好记录。对符合学校规定退学或开除的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办理。
2.各分院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加强学风建设具体计划,并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3.学校要加强学风建设工作的量化考核、检查验收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学校考核分院、分院考核班级,不断提高全校开展学风建设的积极性。
吉林艺术学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