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琳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 命:
范琳娜同志为高等教育研究所秘书(正科级);
徐 爽同志为就业办公室市场建设科科长;
赵 蕊同志为就业办公室就业信息科科长;
刘艳辉同志为图书馆采编部主任;
潘泰松同志为戏剧影视学院办公室主任;
李志鹏同志为艺术教育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郑凯丹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尚昱汐同志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秘书(八级职员);
白 赫同志为戏剧影视学院党总支组织员(八级职员);
闫振族同志为动漫学院分团委书记(八级职员);
丁默轩同志为艺术管理学院党总支组织员(八级职员);
杨子萱同志为公共基础部教务秘书(八级职员)。
免 去:
郗 望同志教务处教学信息技术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艳辉同志设计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徐 爽同志设计学院分团委书记(正科级)职务;
潘泰松同志戏剧影视学院党总支组织员(正科级)职务;
郑凯丹同志公共基础部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范桐菲同志艺术管理学院党总支组织员(八级职员);
杨子萱同志流行音乐学院办公室八级职员职务。
中共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