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
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
林 楠同志为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岳 琳同志为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金亮同志为新媒体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于冬梅同志为艺术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沐融同志为流行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洪涛同志为党委办公室主任;
修建锋同志为美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
免去:
苏兴军同志党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邹 毅同志戏剧影视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周昌卓同志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广达同志为党委/院长办公室五级职员(非领导职务)职务;
韩 帆同志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主任(副处长级)职务;
修建锋同志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中共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