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任命:
李 际同志为教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科锐同志为科研产业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红梅同志为美术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刘 畅同志为音乐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 坤同志为美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轶博同志为设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 蕾同志为艺术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长明同志为戏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洪潇楠同志为吉林艺术学院学报副主编(试用期一年);
徐 冰同志为教务处六级职员(非领导职务)。
免去:
李 际同志设计学院副院长职务;
冷 炎同志戏剧影视学院副院长职务;
潘峻峰同志新媒体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李松吉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职务;
史国娟同志动漫学院副院长职务;
涂中方同志研究生处副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吉林艺术学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