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21-2022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学院党务、政务、教务公开透明度,我院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吉林艺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431-85618388,传真:0431-85643767,邮箱:jlartxxgk@jlart.edu.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2022年度,吉林艺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深入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师生公众关注关切,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保障全院师生员工和广大群众对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提高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促进了学院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制
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构筑完善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严格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吉林艺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在院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党委/院长办公室牵头协调、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
在公开形式上,学院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账号、《吉林艺术学院报》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学院在吉林艺术学院官网首页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和重大事项活动专题网站和栏目,强化了学院网站的信息公开功能,便于师生员工查阅浏览,也促进了信息公开的传播效果。同时,学院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院办院刊、校园电视台、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重点围绕我院教学科研、招生就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基建等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主动发布信息。此外,学院将公共信箱同时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在学院官网上公开,以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法
在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学院积极利用电子传媒等信息化、现代化传播渠道进行信息公开,采用院办校刊、微信公众账号、校园电视台与社会新闻媒体相融合,及时将社会关注的焦点、学院本身热点问题公开出去,广纳谏言,健全完善,不断推动学院科学地发展。
学院已经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微信群,便于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信息公开政策的解读与进行技术支持。
二、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1-2022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共187条,涵盖了学院各个方面。学院官网共计发布新闻108条。其中:吉艺新闻72条,通知公告46条。吉林艺术学院微信公众账号关注人数71508人,发布推文63条,阅读总量519578次。《吉林艺术学院报》发行10期,每期4版,每期1800份。信息公开共计发布16条。其中:基本信息3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4条,预决算2条,人事师资信息7条。
其中包括:
1.学院的基本情况、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院办学性质、宗旨、层次、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院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学生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维修、招投标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服务保卫信息;学术活动、创作展演、校园文化活动等信息。
(二)学院高度重视招生、财务、人事等社会重点关切的问题
1.关于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招生过程中,学院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通过《吉林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和《吉林艺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学院概况、招生专业、考试内容、录取原则、近几年各省各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等,使考生充分了解学院的专业设置等;二是印制大型海报,让考生充分认知我院的校园环境、教学、科研、展演,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办学特色;三是及时更新招生网站,通过文本、图片和视频立体化手段,宣传学院的招生政策和考生关注的热点;四是开设多部专线电话接受咨询,从上一年12月初至当年9月初,每日有专人负责电话咨询,电话咨询最高峰日达百余个;五是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专人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回复考生关切的问题;六是修订招生专业考试和录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保证招生专业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科学严谨。
2.关于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财务信息除了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中第二章第十款中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院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外都做到了公开。其中包括计划财务处党建园地、学院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学院预决算、学院各项财务制度、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计划财务处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报销流程图、服务指南、学院职工工资查询等。
3.关于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人事信息公开主要涉及职称评聘、公开招聘、访问学者选派及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等工作。在职称评聘方面,学院网站公布当年职称评聘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由参评教师自主申报材料,人事处组织教务、科研等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全部材料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学院职称评审会,会议全程由学院纪检部门监督,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在公开招聘方面,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岗位数额及岗位条件,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学院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在省教育厅、人社厅及学院纪委监督下,学院组织面试,面试结果由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在选派访问学者方面,根据省高师培训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对选派条件予以公示,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在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方面,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要求、推荐条件和选拔程序阳光操作,纪委全程监督,推荐工作透明度高。
4.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1)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账号和各单位二级网站分别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的途径。
(2)以纸质文件、通知、院办、校园电视台、各校区公告栏、会议纪要、简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形式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3)通过召开党代会、教代会、教代会执委会、专题工作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三、已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在2021-2022年度,学院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公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学院在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事项和范围上不断拓展和丰富,得到了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肯定。
五、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2022年度,没有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是学院的高度重视、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教职工、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的结果,极大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内容不断扩大,形式丰富多样,社会评议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二是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平衡;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时效性有待提升;四是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健全。
学院将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着力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督促检查;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本年度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详见附录。
附录:《吉林艺术学院2021-2022年度信息公开目录》
吉林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30日